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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天,我搬进了自己租的房子。
一居室,朝南,光线好。
没买太多东西。一张床,一个书桌,一把椅子。小碟放到了新床头柜上,又开始每晚接住我的耳钉。
骨瓷杯摆在厨房的开放架上,杯口朝下。
苏晚来帮我装窗帘的时候说:“陆泽这两天去了你父母家。”
我手上的动作没停,把窗帘挂钩一个一个扣进滑轨。
“我妈怎么说的?”
“你妈说以宁的事她自己会处理,让他别再来了。然后给他倒了杯茶,客客气气送走了。”
客客气气。
我妈这辈子最讲究的就是体面。
陆泽大概第一次发现,我的不讲究从来不是天性。
是我替他收起来的。
第十二天,他在我公司楼下的咖啡厅坐了一下午。
同事偷偷拍了张照发给我:他穿着满是褶皱的衬衫,面前的美式没怎么喝,一直在看手机。
三年前他追我的时候,也是在学校图书馆门口坐了一下午。那时候的衬衫是熨过的。
我关掉照片,打开工作邮件。
公司有个商业空间的新项目要竞标,主管问我有没有兴趣带。
我回了一个字:“有。”
第十四天晚上,我一个人去了陶艺工坊。
不是原来那家。是新小区附近新开的一间。
挑了一块坯泥,拉了一只杯子。
没有量尺寸,没有修三个小时。手感生疏了一些,杯壁不太均匀,釉面上有一个气泡。
不完美。
但那是我做的。
烧好的时候老板娘帮我装进盒子,问要不要在底部刻字。
我想了想:“不用了。”
回家的路上手机亮了。陆泽发来一张图片。
是一束蓝色绣球花。
配了一句话:“宁宁,这个蓝色是你喜欢的吧?我记得你说过想要蓝色的婚礼。”
我看了很久。
他居然记得。
他记得我想要蓝色。他知道我选过海雾蓝的请帖。
可当阮棠说蓝色不好看的时候,他说就一个颜色。
我把聊天记录往上翻。
“你又不讲究。”
“别小心眼。”
“随便吃点就行。”
“穿什么都一样。”
“改天补给你。”
“下次吧。”
一条一条平缓的通向同一个方向。
每一次单独看,都只是一句普通的家常话。
连在一起,就是三年。
我退出聊天界面。
没有回复那束蓝色的花。
不是赌气。
是他现在发的每一条消息,都是他以前答应过的每一个下次。
我已经不等下次了。
新杯子从盒子里拿出来,放在厨房架子上,挨着那只粘过的骨瓷杯。
一只旧的,一只新的。旧的裂过,新的不完美。
都是我自己的。
手机又亮了。
还是他。
“你搬到哪里了?我去找你。”
我关掉屏幕。
他现在每天盯着手机等我的消息。
这是从前我每天盯着手机等他赶回来的样子。